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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_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300字

zmhk 2024-05-17 人已围观

简介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_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300字       大家好,很高兴能够为大家解答这个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问题集合。我将根据我的知识和经验,为每个问题提供清晰和详细的回答,并分享一些相关的案例和研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_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300字

       大家好,很高兴能够为大家解答这个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问题集合。我将根据我的知识和经验,为每个问题提供清晰和详细的回答,并分享一些相关的案例和研究成果,以促进大家的学习和思考。

1.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读后感

2.《生活在别处》读后感

3.生命读后感300字8篇

4.求《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5.《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3000字作文

6.《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1500字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_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300字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读后感

       这本书比较难懂,而且大概一个多星期之前很快的读完了,现在来写读后感显得很勉强。脑子里面只记得很少的一部分了。

        首先就是托马斯和特丽莎的奇怪的爱情。仅仅见过一面双方就这么相爱了。而且理由也不是一见钟情什么的。其实我觉得托马斯开始是并不爱特丽莎的,只是因为她介入生活,她像水中漂来的一个婴儿。托马斯最终到布拉格去我想也还不是真的爱特丽莎,而是无法承受生命之轻。

        话说回来,生命的重我轻我认为主要是对于家庭还有亲人或者其他的什么事情上面的责任上。生命轻浮就像没有责任一样,长这么大也还觉得自己是小孩,完全不担负对于家庭的责任。我觉得现在很多人都是这样的,整天在学校里玩游戏,课也不上,其实就是脱离责任,这样只会让自己变的没有重量,很空虚。

        当然也不要过火,现阶段毕竟只是学生,所能够做的事情不多,学习是主要的。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

        然后就是特丽莎和莎宾娜这两个女主角了,总觉得是很不同的两个人。打个也许不太恰当的比方吧,特丽莎就像是薛宝钗,莎宾娜就好象是林黛玉。恩,确实不太恰当。

        然后最囧的就是佛兰茨了。一群人在柬埔寨的河边拿着喇叭对对面说话,迎来的`却是无限的沉寂--没人理他们。真是黑色幽默,作者对于媚俗算是恨透了。

        然后是特妮莎关于爱的一些想法。他和托马斯的爱和他对于卡列林(她的宠物狗)的爱。得出的结论是对于卡列林的爱更伟大,因为不求回报,只是单纯的爱。但是其实我不是很同意,爱情和博爱是不同的,没法拿来比较。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注意这一句。

        现在对于这本书的理解也就是这样吧。等老一点在看吧。

        当一个人旅游时,即使去同一个地方,20岁与30岁看到的风景是不同的,30岁与40岁看到的又不同。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

        拖沓了好久,终于读完了这本书——《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生命的轻与重是什么?

        米兰昆德拉的解释是,重是责任与重负,轻与之相对,没有责任与重负。

        然而,没有责任与重负,我们的生活是否灿烂轻盈?

        米兰昆德拉并没有给我们答案。

        故事拉开帷幕。

        特蕾莎是重的代表,她一直企图逃离母亲的控制,母亲的粗俗和专横,让她的灵魂压缩在可怜的一隅,直至遇到托马斯,在那个都是酒鬼的酒馆里,托马斯带着暗号出现了,偶然的命运之鸟飞落在她了的肩头。

        ?特蕾莎深深爱着托马斯,她把身体与灵魂的忠贞看得无比重要。可托马斯是把爱与肉体分开的人,他游走轻与重之间,身体流于花丛,却又将心放在特蕾莎身上。

        ? 特蕾莎正是清醒的认识到这些,因此陷入了无尽的痛苦,挣扎于白天与黑夜之间。

        ? 对托马斯而言,特蕾莎是个被人放在了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河水漂来,他把她抱出来,安放在了自己的床榻之岸。自此特蕾莎成为了托马斯的责任,是六次偶然把他推向了特蕾莎,这样必然的决定依赖的是这样偶然的爱情。

        ?所幸,他们最终得到了他们所追寻的,田园的牧歌也许是最好的结局。

        托马斯的老情人,萨比娜可以说是轻的典型了,她的一生都在背叛之路上,背叛父亲,背叛脚下的土地,背叛她所背叛的一切。她的旅途没有方向,不断底脱离自己的位置,投向未知,一路相伴的是内心的惶恐不安:有朝一日这条路会走到尽头,总有一天要结束背叛,永远终结,一了百了!有些幸福是令人感动的,但萨比娜对这种感动并不当真,她心里清楚,这一切不过是一个美丽的谎言。

        ?萨比娜的一生将在生命之轻中漂泊着。

        ?弗兰兹又是另一种重的表达,他活在真实的世界里,坚信忠诚是第一美德,为了折射在玛丽克洛德身上母亲的影子而把她作为了自己的责任,因此不爱她却又娶了她。

        ?萨比娜的出现和离开,在他生命当中留下灿烂神奇的印记,给他带来了新生和自由,还有男子汉的勇气。他为了天堂之爱,加入到了媚俗的伟大进军中,又为了可笑的男子汉气概而丧失了自己的性命。

        ? 弗兰兹墓碑上有一句话“迷途漫漫,终有一归”,在弥留之际,他终于知道自己要追寻的是什么,但生命的最后时刻他还是属于了他不愿见到的自己的合法妻子玛丽克洛德。

        ? 讽刺的是,这句话还有一种意义,这个意义是世俗公认的却是与弗兰兹的意愿相悖的,它象征着玛丽克洛德的胜利,对于玛丽克洛德来说,爱情是一场战斗,她会一直抗争,抗争到底,弗兰兹的葬礼成为了她真正的婚礼。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在轻与重、灵与肉中徘徊着,读完这本书,各种思绪像空气中的浮游在脑海乱窜,文字太重,追不上那些稍纵即逝的小精灵,粗粗记下一些,作为读完这本书的留念吧。

生命读后感300字8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生活在别处》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1

        米兰.昆德拉是我很早就知道的捷克作家,他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曾经盛极一时。我这次偶遇的是他的另外一部小说《生活在别处》。

        这本小说是描写一位天才的拙劣诗人的短暂一生。诗人雅罗米尔并不是爱情的结晶,他父母并非真心相爱,也许只是偶然才有了雅罗米尔的出生。“诗人究竟是在哪里被怀上的呢?”这对于他的父母都是一个难以考证的问题。

        雅罗米尔小时候有点像我们小时候课文里面学到的方仲永,天资聪颖,出口成诗。他的第一句诗是“外公是个大坏蛋,偷吃我的小面包”。这样自私的话语因为语句的押韵而被盛赞。于是就有了“保姆安娜真正丑,就像一只小山鼬”、“妈妈,生命就像是野草”这样延绵不断的拙劣的诗句。这样被宠爱的孩子,他的生活重心只能是他自己,“他总是关注自己,想要审视自我,可是他找到的只是那个全副心思放在自己身上,审视自我的那个形象……”

        这个被宠爱的孩子长大之后喜欢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具有强烈的自私和占有欲,为了证明自己是革命的,竟然向警察局揭发他女朋友的哥哥要偷渡边境,其实这不过是他女朋友为了博得他喜欢的一句谎言。这让他感觉自己长大了,成熟了,独立了,当然也让他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其实故事是很简单的,我真佩服作者竟然写了24.3万字(翻译过来的汉字)。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一直在寻找为什么这篇小说叫“生活在别处”?直到雅罗米尔和女大学生恋爱,希望带女大学生回家,这时候,他感觉那只是妈妈的家,而不是他自己的家。因为他不自由。“诗人挣脱母亲怀抱而奔跑的时刻应该到来了。”为了争取自由,他战胜了妈妈,妈妈辛苦工作一天后只能在外面游荡,为了给儿子和女朋友留出空间。

        生活在别处的意义就在于生活是现实,梦想是别处。生活在别处就是走出家庭去追寻自己的自由和梦想。这种自由应该是有约束的自由,诗人的妈妈也渴望爱情,但由于责任,她只能将自己追求爱情的自由圈囿在心灵深处,这是正常的多数人的“别处”。诗人为了追求自己的自由、自己的革命,不管妈妈的感受,不管是否会伤害爱情,尽管那爱情也是他自己的,毅然决然出卖自己的女朋友。这样的“别处”只能以悲剧而终。诗人不是殉情而死的,而是平庸地病死了,实在是一种讽刺。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2

        看完《生活在别处》,我突然的不想去思考任何的问题,只是放松的去回忆书中的只言片语,回忆那些片段带给我的惊奇。那些毫无掩饰的文字,带给我的仅仅是单纯的思想,这才是我们所需要的。

        战火硝烟的年代,到处是被法律所迫害的人们。残破的躯体,残破的灵魂,在那些战火里灼烧,焚化。而文人作为那个时代的精神力量,也已经被涂抹了很重的时代墨彩,诗人在短暂的一生中,浓妆艳抹的扮演了各种角色,完全沦为了历史的工具。虽然诗人在努力的挖掘自己的精神价值,燃烧着自己的激情,却并不能掩饰浓重的政治色彩和大背景下的时代气息。诗人的母亲也同样在战火中激情、疯狂、沉默、而后渐渐的麻木、失落,在悲剧中衰老,伴随她的仅仅只有她不愿被人看到的“褶皱的肚皮”和那垂死的激情。诗人的父亲在战火中死亡,而他和母亲却依然遭受着社会的精神压迫,这种压迫让人疯狂,让人窒息,比那些刀枪子弹更让人难以忍受。

        尽管诗人成功的让画家和周围的人刮目相看,却已经失去了原本作为诗人的自由抒情,仅仅是在这个疯狂的文学时期留下点不一样的东西,而那是什么,一点也不重要。

        是么?不重要?那诗人又为什么想留下东西呢?终究是条不过那文化的长河,在河水中肿胀、腐烂、而后消失。

        政治依然在继续,那么留下的东西有什么用?没用,但依然要留下,至少那些曾经令他发狂、出众的东西。或者是一些没有头的女体画像,或者是一些类似“石头的腿,穿上了沙的长袜”的诗句。那些残留着他疯狂思想的东西,遗留。只有这些,才能让他觉得自己有所为了,安心的`倒在历史的黄土里。

        那些如“在手术台上邂逅一把雨伞和一台缝纫机就是美。”以及“睡着了,一只眼里有月亮,一只眼里有太阳。”的晦涩语言,伴随诗人深埋在黄土下,酝酿着更深的文化。

        而我们一样,在这个政治的背景下疯狂,死亡,然后在黄土下酝酿着更深的文化。仅此而已。

《生活在别处》读后感3

        为什么生命不能有多种可能?让我有充分的选择,并一一实践他们从而挑出比较好的?昆德拉让想象变为现实。人在小说里可以有不同的生活,做不同的人,扮演不同的角色。他创造不同的世界,体会他们,分析他们,感悟。他的思想在跳跃不定,像是交响乐有不同的主题,按照一定的节奏或调子在不同章节之间行走。这有时让我迷路。

        《生活在别处》是人寻找伟大的自己的历程。主人公在逃离。从现实中。因为现实的自己是母亲的、父亲的,不是自己的自己。于是挣脱,挣脱别人期望的围城,寻找内心期望的自我。但自己期望的自己需要舞台,需要别人眼光的赞美,期望认同。别人毕竟是别人。不一样的。别人就像一面哈哈镜,在这个镜子里他找不到自己真实的影象。但是“他的视野无法穿越镜墙,他总是处在镜子的包围当中。”

        也许生活当中有的人期望在空间上逃离以达到心灵逃离的目的。但是无论走到哪里,人如昆德拉所说的都是一条栓着皮带的狗, 即使你走的很远,你依然能够感受到这条皮带。这条皮带让我想起一首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有的皮带是临行密密缝过的,是自己想要的关心和爱护,这束缚是剪不断,理还乱的。

        真实的生活在别处,永远在他不在的地方。梦想是现实,现实是梦想。

        但是也许有时我们经过实验会痛苦的发现自己所寻找和摹仿的理想人物也许根本与自己格格不入。于是贝多芬的《英雄》只能给一个死去的人,一个永远不存在的人。嘲笑别人的时候也许我们就是在嘲笑自己,但我们没有意识到。因为我们思想里的自己不是真实的自己——被自己嘲笑的家伙——我们认为自己是想象中的自己,高贵的家伙。

        我该去哪里生活?最后一位老诗人的感悟也许揭示了真谛:只有一个人上了年纪,他才可能对身边的人,对公众,对未来无所顾忌。他只和死神朝夕相处,而死神是既没有眼睛也没有耳朵的,他用不着讨好死神,他可以说他喜欢的话,做他喜欢的事。

求《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

       

        生命读后感300字篇1

        用两周时间读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在犯难这篇读后感应该如何写,因为这不是一本普通意义上的小说,不以讲故事的技艺取胜,它讲的不是翔实的故事,而是生活的梗概,就像块五仁月饼,不管面皮是怎样的故事,只要能包进哲学、心理学、政治、宗教、音乐等各种馅,那才是精华,耐得起吸收,也耐得住时光的打磨。但不要就此误以为这块五仁月饼外表必定土得掉渣,相反,它外形同样姣好,用语充满哲思,又丰富连绵,嘲讽低调又极尽辛辣;叙事结构有点像**手法,略有点松散,但切放自如。就本质而言,与其说它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哲学书。所以书评并不好写,只能写写读后感之类的东西,以聊表本书曾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迹。

        文中多处引用了尼采,开篇就提出尼采的“永恒轮回说”的意味所在,即如果世界是无限轮回的,残酷和美丽都会一再重复出现,人的一举一动都成为无法承受的重负;但如果轮回不存在,既不能与前世对照,也不能在来生修正,人生就成了永远成不了画的草图,一切不能被原谅的,似乎都有了被原谅的理由,没有重负的人生就真的轻松吗?显然不是,这就是本书探讨的第一个主题——轻与重。

        在我看来,四个男女主人公中萨比娜和托马斯的抉择着重点出了这个主题,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捷克是一个消灭个性的乌托邦,萨比娜在父亲的管制和社会的压制下荒蛮成长起来的,一生都在叛逃,她的画作外表明媚,内在晦涩;她能感受到的教堂的“美”,就在于“它是一个被遗弃的世界”;她酷爱墓地,认为那里才是人间的天堂;她跟不羁的酒鬼结婚、离婚,再做不同人的情妇。她叛逆成瘾,无处安定,就像一片自由的云,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似乎什么都发生了,其实什么都没发生。发生了固然悲剧,什么也没发生却更加悲剧。成长之初背负得过多,长大后就想一古脑甩掉所有,及至以后看到负担就畏惧,再无法背负任何东西。轻飘飘地无立锥的能量,像无脚的小鸟,真真是不能承受的轻负,宁愿能够重些,把生命留住。

        托马斯与萨比娜很像,都处于世俗(媚俗)对立面,他与父母、前妻、儿子断绝关系,从前半生种种牵绊中脱身,成为所谓完全自由的人。但事情总会有转折,六个巧合的桥段就把特蕾莎推到托马斯面前,以爱情的名义。于是托马斯在爱情之重与自由之轻之间迂回,爱人与情人兼得,不愿让渡两者的好,也必受两者的累,特蕾莎重复做着不同的恶梦,但主题只有一个。而另一个转折是事业上的,托马斯不愿在对当局屈从的道歉信上签名,从而丢了前途光明的手术刀的工作。这个动作背后很难说是基于民族大义或责任感,更多是基于对众人推搡绑架的消极抵抗。

        总之,在半推半就间,他承受着这两份生命之重,似乎生活变得轻松了,这就是诡异之处:看似轻巧的实难承受,看似沉重却容易承受。很难说每个决择是该避重就轻,还是相反;也很难说托马斯夫妇最终被驯服的田园牧歌生活是真美好,还是真无奈。如果生命可以重来,或可以与前世今生比较,但人生只有一次,注定无法衡量内心的冷暖。你能因为它是未经排练的生活,而轻视仅此一次的生命体验吗?非此不可时,是因为珍惜;别样亦可时,是因为豁达,有所为有所不为。

        “只有一次”的生命体验,却还要麻烦地分出灵与肉。动物没有灵与肉的区分,人在成其为人之前也没有灵与肉的区分。照作者的意思,人能从镜中、水的'倒影中辨认出自已,就是人痛苦的开始。看来,镜子的发明不是为了正衣冠,而是为了让灵魂辨认出属于自己的肉体,这个肉体也通过镜子来依稀分辨出灵魂的模样。造物主这样发明,难道是为了让人可以随时随地地拆分两者吗?女人似乎很难做到,特蕾莎不能,交付肉体的时候,灵魂在哭泣颤动,叫嚣着屈服。而男人似乎很容易做到灵与肉的分离,托马斯为擅长这种分离苦恼过,至少他应该为此而苦恼过,于是他找到了一种解释:他只是为了寻找女人与女人之间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似乎女性之“我”的不同就只藏于那百万分之一的肉体不同之中。

        特蕾莎其实也在寻找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不仅是肉体上的、也是灵魂上的、能使她区别于她的母亲、能使她区别于托马斯的其他情人。特蕾莎在母亲的恨意和嘲弄中长大,充满自卑和不安,需要借助外力来寻找那点自我:小时候借助于镜子,长大了借助于爱人的目光;当在爱人的目光中寻找不到自己时,她屡做恶梦,以梦中哭泣的灵魂来提醒自己的不同。如果放弃寻找自我,让自我混入人群,不分彼此,也许就不会有疼觉,但同时也放弃了灵魂的识别。

        本书还单列出一章“不解之词”,讲的是弗兰茨与萨比娜这对情人之间交流的“狭径”和沟通上的鸿沟,其实这又何止是恋人之间,它也是人与人之间“不解之词”。他认为革命和游行是美是力量,她认为那是媚俗;他喜欢群体的狂欢,她喜欢一个人的独舞;她要个性和隐私,他要绝对的真实和透明。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憎恶,一切都可追溯到成人之前的经历。另外,正如文后附着的短评所说,这是两种牧歌,一种是集体的牧歌,像一场伟大的进军,不管向什么地方进军,目的都是为了消灭个性和界限,走向大同,带着理想的浪漫色彩,但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往往会导演出荒诞闹剧;另一种是个人的牧歌,是一个隐士加孤独者的世界。就像如今有些媚俗的正能量,不可否认,在群体的狂欢中,需要的正是可以推波助澜、润泽心灵的正能量,负能量如同大粪,让人不敢正视,尽管它们客观存在。我们需要别人注视的目光,所以媚俗无可避免。

        最爱的小狗“卡列宁”走了,这个名子取自小说《安娜卡列宁娜》,是它主人最爱的一本书。它提醒人们时间只是循环往复,而不是一去不复返的;它代表人类之初在伊甸园里的幸福生活,可以灵肉合一;它代表一种不求回报、不想改变对方的纯粹的爱;它代表着人类的悲悯,它最后投给主人的目光让人无法承受,不能言却说尽一切。最爱卡列宁的临走前留在人间的微笑。

        最后以文中提到的尼采一个小故事结尾:尼采正从都灵的一家旅店出来。他看见门口有一匹马,车夫正用鞭子在抽打。尼采走到马跟前,不顾眼前的车夫,一把抱住马的脖子,大声哭泣起来。尼采早已离去,他也一样,远离了人类。换言之,他的精神病就是在那一刻发作的。而我认为,这件事赋予他的行为以深刻的意义。尼采是去为笛卡尔向马道歉的。就是他为马而悲痛的瞬间,他的精神受到了刺激(他因而与人类彻底决裂)。

        生命读后感300字篇2

        本学期我学习了由台湾女作家杏林子写的《生命生命》这篇课文,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

        经过学习,我了解到作者12岁就得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关节的大部分遭病魔侵蚀,以致扭曲变形,但她靠着自我的信心和毅力,成为了台湾知名的女作家,她身残志坚不屈服于命运,不仅仅热爱自我的生命,还无私奉献,乐于帮忙他人。她的故事让我明白:生命是奋斗!是奉献!

        在自然界中,所有的生物都体现出对自我生命的无限热爱和尊重。在墙缝中不屈生长的小草,努力破茧而出的蝴蝶,为逃命自断尾巴的壁虎,为保护自我而不断换色的变色龙……它们都在用行动无声的告诉我们,它们是多么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啊!俗话说“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是我们人类呢?

        我们在生活中如何做到保护好自我的生命呢?在学校,我们要注意:不能追赶嬉戏,上下楼梯不要拥挤,做操排队要有序,凡是对身体有伤害的行为都不要去尝试;在生活中,我们要注意交通安全、用水用电安全、网络安全,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保护好自我不受伤害。要好好锻炼,好好吃饭,有了健康的体魄,才能创造生命更深层的价值。

        不管是杏林子还是自然界中的所有生物,我从他们身上最大的感悟是: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我接下来会努力学习,好好珍惜时间,改掉自我拖拖拉拉,三心二意的毛病,让自我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使自我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读后感300字篇3

        我常常想,生命是什么?是那飞蛾求生的欲望告诉我?是那瓜苗不屈向上破砖缝的精神告诉我?还是那代表生命的心跳在告诉我?

        是的!它们都在用行动无声地告诉我:它们有多么热爱生命!

        即使那只飞娥早已知道,自己是逃不出人类掌心的,可它仍不放弃,极力挣扎,鼓动双翅,没有放弃一丝一毫的希望!即使那截瓜苗生活在没有阳光、泥土的砖缝中,都不怕困难,在这么恶劣的生活环境下努力成长,尽管它只活了几天;即使那代表生命的心跳声是如此短暂,可我们依然可以用它来为人民服务!

        再查查本文作者杏林子的资料,我感慨万千:杏林子12岁就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大部分关节遭到损坏,手不能抬、肩不能举、头不能转、脚不能行。这一切使她的生活行动都困难重重,但凭着她坚强的毅力和数十年来的自修,杏林子被评为第八届“台湾十大杰出女青年”之一呢!现已有小说、散文、剧本等四十多本了。最震撼人心的是:杏林子做出了要把全部稿费捐献给“残障福利基金会”的决定。

        是啊,生命是自己的,我们可以让它有价值,也可以让它黯淡无光。所以,我们要对自己负责。我们应好好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辉煌!

        生命读后感300字篇4

        前几天,我学了杏林子的《生命生命》,使我感到极大的震撼,触动了我的心灵。

        文章主要讲飞蛾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极力鼓动翅膀,那是求生的欲望;一颗掉进墙角的香瓜子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没有水的砖缝不屈向上、茁壮成长,那是它对生命的渴望;作者精听自我的心跳,那一阵阵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那是作者对生命的热爱,是杏林子奏响的生命的乐章。

        我不由得想起了黄美廉,她从小就得了麻痹症。她的症状十分特殊,无法掌握平衡,手脚经常乱动,医生认为她活可是六岁。在常人看来,她已经失去了说话的本事,可是,她坚强的活了下来,经过手中的笔和大家沟通,考进了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她让有限的生命,创造了无限的价值。

        去年冬天的一天,天降大雪,我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了惊人的一幕,楼下的梅花开了,在严寒的风中,在冰冷的雪中傲然挺立、迎雪怒放,朵朵鲜花飘来缕缕清香,那美丽的顽强的生命让我震撼!

        生命是灾难区帐篷里的笑脸,生命是枯木抽出的嫩芽,生命是破壳而出的小鸡……塞内卡说:“生命的价值不在长短,而在资料。”爱因斯坦说过:“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我们不能控制生命的长度,但我们能够控制生命的宽度。

        我要从此刻开始,好好学习,做对社会、对他人有益的事情,让生命活得光彩有力,让有限的生命,真正地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生命读后感300字篇5

        一开始就被图书的书名给吸引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很自然变想起了以前课文中的“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没有鸿鹄之志,也不喜欢轰轰烈烈。我向往平淡、静谧。所以一看到书名,静静的、淡淡的,很好奇是什么样的内容会成为昆德拉的代表作呢?好吧!我没有看懂,不知道这书到底是要讲什么?

        文中有一句话我很喜欢且印象很深刻,“特蕾莎是被人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流送他身边的”,到底是托马斯救了特蕾莎还是特蕾莎挽救了托马斯。

        ?轻》中还谈到了对爱情、人的心理、政治,脑子不够用。无法理解,看不懂。但是这个书呢,就会让你继续看下去,直到看完还要继续看一遍的魔力。还有一段文字有点印象,记得不清。所以从网上摘录了下来,分享一下。

        这完全是一种无我的爱:特丽莎不想从卡列宁那里获取什么,从未要求他给予爱的回报。

        她从未问过自己那种经常折磨人类情侣的问题:他爱我么?他是不是更爱别人?他比我爱他爱得多么?也许我妈所有的这些关于爱情的问题,这些度量,测定,试探,以及对爱情的挽救,都有一个附加的效果,就是把爱情削弱。也许我们不能爱的原因,就是我们急切的希望被人爱,就是说,我们总是要求从对象哪里得到什么东西(爱),以此代替了我们对他的无所限制和

        无所求取,除了他的陪伴。

        一个问题就像一把刀,会划破舞台上的景幕,让我们看到藏在后面的东西。事实上,这就是萨宾娜向特丽莎解释的自己画作的准确意义:表面上是明白无误的谎言,底下却透出神秘莫测的真理。

        生命读后感300字篇6

        人们时常感叹生命的沉重,总有一种不堪重负的感觉,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相信生命可以永恒轮回吗?人们总是认为今日的选择或者是现在所做的事会对以后抑或是将来甚至来世都会有着深刻的影响和必然的联系,所以,当我们面对眼前的事情并且作出选择的时候,才会患得患失,忧虑重重,使每一次的选择变得沉重,以至于使生命也变得沉重。那么,事实上又真的是这个缘故吗?其实世间并不存在永恒轮回,生命只有一次,并且从一开始,它就头也不回地向着终点奔去。只有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有,只活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活。

        人的一生是一张永远不能成为正式作品的草稿,是一场永远不能正式登上舞台的彩排,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到头来,我们自己是无法通过比较来检验出究竟哪种生活方式更正确。于是我们没有必要把每一次的选择都看得那样的重要,那样的沉重,我们尽可以做一个凡夫俗子,随心所欲地去享受生活的轻松,然而,真的能够这样吗?也许有的人真的可以,但是,也还是会有一些人难以承受这种生命之轻,有甚于生命之重,正如文中的医生托马斯和他的情人萨宾娜,在他们身上,灵魂与肉体是相分离的,肉体能尽享的轻却使灵魂感到莫名的沉重。

        赏读这一段时心情很压抑,米兰·昆德拉的文风类似于张爱玲,笔锋直指人类最原始的欲望,直接、犀利。可人们却不得不承认这些欲望的真实和无德。我想,米兰要说的是:无德为轻,轻让人们无法负载在生命的轨道上。特雷莎的妈妈——萨比娜年轻时很漂亮,有九个追求者。第一个最英俊,第二个最机智,第三个最富有,第四个最健康,第五个最高贵,第六个最会背诗,第七个曾周游世界,第八个会拉小提琴,第九个最有男子气概。特雷莎的妈妈最终嫁给了第九个,不是因为她爱他,而是因为她和他不小心有了特雷莎。她不爱特雷莎,她一直在想另外八个都比第九个好。她在想她还没有追求过别人,于是,她离开了最有男子气概的男人,继而去追求一个没有男子气概,犯过几次罪,离过两次婚的男人。她嫁给了他,从此,她开始沦落,渐渐失去美貌,变成泼妇。这段的印象是最深刻的。

        米兰把九种特质分配到九个人身上,特雷莎的妈妈却只能从中选择一个。她谁都想要,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她不但逃避家庭,逃避婚姻,逃避情人,也逃避祖国,逃避革命,是个典型的背叛者。她的贪婪让她来到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身边。她开始失去原本拥有的一切,失去美貌,失去生活品质,失去灵魂。

        当特雷莎把门锁上,要求获得自己最基本的权利的时候,作为妈妈的她暴跳如雷,这才意识到一切正在离她而去。她在用最后所拥有的母亲的身份,几乎是要挟着女儿留下。可一切都是徒劳,因为她从来都没有承担过生命中的责任,无论是对社会、对家庭、还是对亲人。即便是她死掉也只是轻轻地一闭眼,不会有任何重量,她丢掉了灵魂。

        只有特蕾莎,虽然她没怎么逃避,但她最终也只能在“卡列宁”的身上找到真正的不求回报的忠诚。那么这些逃避者的最终结果又将如何呢?当他们步入中年,一无所获,认识到这种逃避的生命之轻是最难承受的时候,一切都晚了。生命,始终是永劫无归的,不可以重新来过。因此,对一个有思想,有头脑的人来说,逃避人生,逃避责任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对于曾经的生命之轻,都将会是难以承受,也无法承受的。

        另一方面,米兰所要传达的爱情观又是什么?“爱情”总是玄而又玄。曾经以为,爱情是纯感性的东西,如果我们用太多的理性思维去思考它,那么爱情将不再纯正。然而现在这种观点几乎完全被颠覆。爱情需要条件,需要理性的思考。我们要清楚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以此找个可以满足自己需要的人,然后包容他的缺点,履行自己对对方的责任,这才是爱情。米兰说,“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实存在。”大概伴随责任走过的爱情才是真实存在的爱情。写到这里,才恍然发现,执着地追寻一个自己想象的人是多么地愚蠢,爱情亦或是在特别的时段遇到特别的人。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许多难以抉择的问题,选择据理力争还是忍气吞声?选择打抱不平还是熟视无睹?在这种情况下,这本书的确帮了我们不少忙,远离轻松选择刻苦,这不是自虐,是在迷茫中给自己力量,就像托马斯念着这句话离开医院去波西米亚找特雷莎并与之共度一生一样。

        书中有这样一段话:“人永远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一种选择是正确的,因为任何比较都不存在。”这是托马斯最初对是否开始这段爱情的挣扎。其实,我本人是不太赞同这句话的。诚然,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生命旅途中相似的选择却太多太多,所以我们完全可以在过去失败的决定中,吸取经验从而对下一次抉择展现出十足的信心,而对与错完全取决于我们自身以及身边的人是否快乐。

        小说主人公双双意外身亡的悲剧,不仅是他们所属的那个时代的悲剧,同时也是我们许多现代人的悲剧六年级作文。或许,作者正是在托马斯一类人的身上,寄托了自己对人生无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当看到小说结尾,我已经不能轻松地微笑,一缕深切的悲凉从遥远的天际袭来。

        正如米兰所感慨的那样,生命的初次排练便已经是生命本身,生命永远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生命之画是如此的潦草,还未来得及修正,也根本没有机会修正,就画完了匆匆的一笔。也许生命一切的结果,无论暗淡还是辉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赞叹,一切的抉择也没有所谓正确、错误之分,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轨迹。因为对于所选择的道路,我们根本没有机会比较其优劣!而使我们必须这样走的理由,便是无数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注定的“非如此不可”。这“非如此不可”是加载在我们身上的一道命运的符咒,或许正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内心真正的渴望。

        每一次回味这“生命之轻”,都好像是又认识了一位新朋友,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领悟。当我们渐渐长大,经历了所有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之后再去品味它,一切都将是云淡风轻,尘埃落定。你知道的,非如此不可。

        生命读后感300字篇7

        读完杏林子的文章,我明白了生命是什么。原先我以为生命是好好学习,可是生命在杏林子眼中就是无价之宝。她觉着生命是多么的宝贵,课文中飞蛾求生的欲望,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的小瓜苗,进静听自我的生命。都深深地打动着杏林子。

        杏林子就像霍金一样,虽然坐在轮椅上,可是不被病魔吓倒,身残志不残。霍金在他21岁的那年,就得了肌肉萎缩侧索硬化症,这种病会使他的身体越来越不听使唤,只剩下心脏、肺和大脑运转,最终连心脏功能也丧失了运转,但他并没有被吓倒,1965年霍金进入了剑桥大学。霍金那种热爱生命的精神把我深深的打动了。

        在生活中,我也看见过这样的事情。

        一天,我接了一碗水到外面玩水,正当我玩的高兴的时候,一只蜜蜂突然落到了碗里,我立刻把玩水的事给忘了,而是来观察蜜蜂。我看见:蜜蜂向碗边奋力游的过去,到了碗边,蜜蜂开始往上爬,尽管蜜蜂的脚很湿,可是很努力,掉到了水里还是坚持不懈的向上努力,我的心怦然一震,小小的蜜蜂居然有如此坚强的毅力,我被蜜蜂深深地打动。

        我再次明白杏林子说的':“虽然生命短暂,可是有限的生命才得以体现出无限的价值。”

        生命读后感300字篇8

        翻开这本书的第一章,我以为这是一本高深莫测的哲学探讨书,讲述着永恒轮回的秘密。然而当我看到第三章,我又心想这是一本描写关于男女之爱的书。其实知道后来才发现,这本昆德拉的杰作就像是一个硕大的迷宫。你也许很久都找不到一个入口,因为摆在你眼前的入口太多了,多到你不知道该从哪进去;而你一旦进入这个迷宫,里面又是如此地吸引眼球,以至于使你绝不甘心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路走出迷宫;当你一转头,你就迷失在里面出不来了,因为有太多的东西需要吸收和理解。

        一次就是从来没有。这是一句贯穿于全文的话。主人公在生活中碰到了种种问题需要做决定:决定是否要背着妻子和自己已经爱上的女子在一起;决定是否应该告诉妻子;决定是否写自我批评的声明或在早已拟好的声明上签字等等。但是“人只能活一回,我们无法验证决定的对错,因为,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只能做一个决定。上天不会赋予我们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生命以供比较不同的决定。”但不管做什么样的决定,我们都没办法去比较,只能是做出假设。只是做了决定,就不要再后悔了。因为我们生活在一张不是草图的历史中。

        永恒轮回。所以接着这个话题,作者提出的观点是永恒轮回之说。如果有朝一日,我们曾经历过的将无数次地重现。那么这个永恒轮回的世界就是尼采说的“最沉重的负担”。可以想象,当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一画面不断在眼前重现的时候,生命不就变得沉重得不能再沉重了吗?那么这时,我们的生活就展现得轻盈灿烂。我不得不赞叹作者的思辨能力,轻与重的区别大概也就在于此了吧。

        自由。当萨比娜离弗兰茨而去之后,当托马斯这个医院秀的医生离开医院而去擦窗的时候,他们都获得了自由,尽管这种自由是来自于一种他们从未想到的方式。但这种自由真的能给他们带来快乐吗?作者说“当负担完全缺失,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他们就是进入了“轻”的境界中,这不但是没有了负担,内心也会变得空虚了。

        偶然。另一方面,特雷莎选择的应该是相对较“重”的生活。她与托马斯的相遇来源于6个偶然。所以托马斯也曾质疑他们的关系是否真的这么的认真。然而特雷莎有她的武器——“忠贞”。她经常做噩梦,这些噩梦源自于她对托马斯缺乏安全感,总是不信任他。而托马斯也因为这些噩梦逐渐被特雷莎的爱束缚。但总之特雷莎用她的实实在在的爱得到了托马斯。我们也不能因此说选择“重”就是好的,正如后来特雷莎自己反省的那样:“为了证实他是否爱她,以至于把托马斯拖到这个地步:头发花白,精疲力竭,指头僵直,再也握不住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了。”

        平衡。所以这就是我认为的作者所要给出的结论。我们到底是应该选择重还是轻?我认为是平衡。过于轻则浮于空中太虚无而不可及;过于重则沉于大地太实在而不自由。我们应该学会去过一种实在而内心自由舒适的生活,也就不必非得通过永恒轮回来验证每个决定对与否了。

        总之,这个寒假,我置身于这个大迷宫中。然而我离完全看遍这个迷宫还差得远。它值得用一辈子去细细体味。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3000字作文

       《生命不能承受之轻》——Unbearable?Lightness?of?Being?,Being,意为存在。存在之轻,便是我们轻视了存在,当平常的幸福伴随在我们四周而我们浑然不知,当幸福即将离去时却要去渴求重复,这便是一种悲哀,一种不能承受的轻。

       游子思乡,因为年少时没有觉得家乡好,想要到外面的世界闯一闯,而苍颜华发之时,又想着家乡的好,于是天涯人断肠。当然,并不是说敢于出去闯不好,其中没有褒贬之意,闯——华发——断肠,这似是一种生命常态,这种不能承受之轻每个人必须要承受,无时不在承受。

       是否因为承受,而幸福荡然无存?我想,承受是定式,是必须经过的历程,那幸福的寻找,就在于自己,因为轻视而没有幸福,那何不赶紧重视,便重新夺回这种幸福。

       或许那句玄妙的墓志铭有了解答,“这里安息着卡列宁,他生了两个面包圈和一只蜜蜂。”,因为特丽莎的一个梦,她想出了这句话,作为她爱犬的墓志铭。如果仅把它当做一道形而上的美学命题,我想昆德拉远非那么简单,如果硬说面包圈与蜜蜂象征什么,我想这也是暴殄天物。

       面包圈与蜜蜂,是梦境,是虚无,因为爱之切,卡列宾的死显得那么重,因为不想回首那些幸福往事,便将最后的死亡化作梦境飘走,而不落一点痕迹于过去。因为爱过,所以幸福,珍惜他生时的一分一秒,死便是一种轻,轻如一个虚无的想象。书中诸多万花筒般的哲理性问题好象给我们摆了一个八卦阵,设置了一个迷宫。小说还提出了众多的范畴:同情与背叛、性友谊、媚俗和粪便、共产主义,灵与肉、轻与重……就更令人眩目。所以对小说人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各人的解释也是众说纷纭,见仁见智。

       人们常常感叹的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作家反过来说,这就进入了深层:人生就是履行责任背负重担,人人都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而当我们不去背负重担的时候,这种没有任何责任和负担的轻松就是生命的空虚和空白了。作为人,这种轻松当然就是比沉重更不能承受的。“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多少名人也都说过类似的话: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空虚。

       “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不言自明。个人的理解,小说的主人公特蕾莎是一个生命之重的人物。对爱情的专注和责任、对丈夫的宽容和忍受、对事业的认真和执着、对善恶的爱憎和明断……,在重压之下艰难地活着,活得实在。

       以至在这个没有美和真爱的人间,最后只能在一条狗的身上找到人间的牧歌、找到真爱。正如萨比娜所说:“美就是被背弃的世界。”既使在这种情况下,特蕾莎还在怀着内疚的心情检讨自己是否对托马斯太苛刻?这就是她人生的境界。始终恪守人生的戒尺!这也是她这个“被背弃的世界”的美之所在。虽然特蕾莎也有过一次对托马斯的越轨报复行为,但“与工程师的小插曲是否让她已经明白,风流韵事与爱情毫不相干?是否明白风流之轻松,了无重负?如今她是不是比较心静了?根本不是。”于是她立即又回到了她的严肃人生的道德的轨道上。与之相反,托马斯、弗兰茨、萨比娜则是生命之轻的一类人物。

       是一些飘浮在半空的人物,没有任何责任和约束的规范。托马斯的情人有两百多,还为此托词说性与爱毫不相干,其乱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甚至连自己的儿子也不想认;萨比娜也是一个我行我素、随心所欲的人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你可以背叛亲人、配偶、爱情主祖国,然而当亲人、丈夫、爱情和祖国一样也不剩,还有什么好背叛的?萨比娜感觉自己周围一片空虚。这空虚是否就是一切背叛的终级?” “可说到底,萨比娜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什么也没发生。……她的悲剧不是因为重,而是在于轻。压倒她的不是重,而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LE INSOUTENABLE LEGERETE DE L'ETRE》。英文译名《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是作者米兰·昆德拉最负盛名的作品。原著为捷克语,其汉语译本原为《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后经上海译文出版社再版后更名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小说描写了托马斯与特丽莎、萨丽娜之间的感情生活。但它不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性爱故事,它是一部哲理小说,小说从“永恒轮回”的讨论开始,把读者带入了对一系列问题的思考中,比如轻与重、灵与肉。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1500字

        糊涂的人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期望寄托于来世。下面是我为你们整理的几篇 文章 ,希望你们喜欢阅读。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读后感 ——徘徊在轻重之间的迷茫

        第一次知道米兰。昆德拉是在深雪的《爱经述异》中,书中的女主角期望透过无尽的付出来换取男主人公对她的爱,于是就举了特蕾莎的例子来自勉,期望所爱的人能从众人中走向自己。正因这个情节,让我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误认为是一个女生的坎坷恋爱史,直到读了原著之后,才知道远非如此。轻与重,这组相对的概念,在书中的每一个角落幽灵般的闪现着,感情,理想,背板,媚俗,生存,都在这张轻重交织的人生之网中互相联系着,纠缠着,却永远的不能被逃离。这是一个关于人的存在的深刻思考,即使离开文本。回望自身,我们也能够看到自己生命中那轻重交织的印痕。

        “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职责重负。”但这种重负在这个轮回不存在的世界里,没有好处---“只能活一次,就和根本没有活过一样”。在书的开头,作者就将我们引入了一个轻的世界,一个没有存在感的痛苦的空间。我们在没有好处的一次性*中,不断妄图证明自己的存在,不断期望得到肯定与唯一, 故事 便在这种徘徊挣扎中拉开序幕。当托马斯将特蕾莎比作树脂的篮子里抱出的孩子时,他们俩命运的缉畔便开始将他们牢牢束缚,再也不能放开。正因他们是昆德拉笔下的第三类人:“务必活在所爱的人的目光下。”他们透过爱来找到自己的生存之重,没有了爱,就务必应对那无法承受的生命之轻,“生命的殿堂也将陷入黑暗之中。”但这种重也使他们的处在不断斗争的过程中,正因人类的爱并不是只有无条件的付出,每个人都期望得到回报,期望得到和自己付出说相同的一份爱,正因只有这种回报才能让我们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的存在的好处。在存在主义的世界里,认为人是无法知道自己的存在的,只有透过与他者的交流来找到自我。托马斯与特蕾莎也正是如此,为了找到自己在对方心中的位置,他们互相爱着也互相纠结着。正如故事中所提到的,“他们为彼此造了一座地狱,尽管他们彼此相爱。”

        文本中提到特蕾莎:“她来和托马斯生活在一齐就是为了证明他的肉体是独一无二的,不可替代的,而他呢,她却在她和所有其他女生之间画上了等号。”能够看到她对于生命之轻的恐惧。幼年时期,她的母亲一向期望磨灭她对于特殊的渴望,因此想尽办法去告诉她这个世界只但是是一个巨大的肉体的集中营,没有灵魂的特殊只有肉体的相同。而特蕾莎则想尽一切办法逃离这个没有羞耻的世界,找到灵魂深处的真正自我,而托马斯正是拯救她灵魂的天使。但是,这个世界上是没有谁拯救谁的,我们只是在互相伤害,也互相拯救着。托马斯与特蕾莎在性*观念上的不一样注定了他们永无止境的斗争。托马斯认为感情与性*爱并没有直接的关联,甚至认为爱是透过:“和她共眠的欲|望来体现的。”而不是性*。对于托马斯来说性*是了解一个人的手段,它帮忙他认识到女生与女生之间那些最本质的差别,透过与不一样情妇的交往,他窥视着她们的内心,找到她们身上与那百万分之一的不一样只处。这种心理,反应出了一同对与生命差异性*的强烈渴望,他期望看到的是这个集中营中不一样的一角---一种完全的真实。而这些在特蕾莎的眼里成为了一种巨大的背板,一种对她灵魂的藐视。于是她开始被那些恐怖的梦所惊扰着,在这些梦中,无不回荡这一种

        声音:“你和所有人一样,你没有个性的权利。”这种恐惧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一种强烈的控制欲,她不断的改变着人生的轨迹,以便让托马斯追随她的脚步。这种考验,不是为了证明托马斯的价值,只是找到自己的那份重。因此在卡列宁的微笑那一章,充满了对这种爱的怀疑,她甚至觉得她对卡列宁的爱才是真正的感情,“她养它不是为了改变它(而男生总想改变女生,女生亦想改变男生)”只是期望它能够快乐。而在人类的感情中,幸福来的困难的多,正因我们的欲|望并不是“对重复的渴望”,时刻的变化让人处在一种永恒的无法摆脱的不安之中,谁都害怕被未来所弃,谁都不愿成为无足轻重。应为没有他者,我们什么都不是。

        除了第三类人的轻与重,值得思考的还有其他几类人的轻重徘徊,追求那种被无数不知名的人注视的目光,追求熟悉的目光的注视,最求想象中的目光。无论那一种其实都是一种对于存在感的追求。我真的存在吗?有了我世界又会怎样?我的生命之重真的存在吗?这些问号存在与我们每个人的心中,不一样的是每个人证明自己的方式截然不一样,这种方式能够是浪漫的,比如追求唯一的感情,也能够是媚俗的,比如为了拯救越南人民而丧生的弗兰茨,还能够是虚荣的,比如美国女明星。甚至能够是残忍的,透过屠杀来证明自己对于世界的巨大影响,。但无论是那一类,我们都不能少了目光,正因没有了目光,我们就不再是我们了。

        在这个故事中,萨比娜是个独特的存在,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她才是故事的主角,当特蕾莎,托马斯,弗兰茨,玛丽克洛德,政治家,革命者,都在不断追求着从轻到重的过程中时,她却用背叛,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在萨比娜的眼中,美是一个被背弃的世界,要发现美只有不断击破。背叛在萨比娜眼里有着无语伦比的美妙,“背叛,就是脱离自己原来的位置。背叛就是摆脱原位,投向未知。而萨比娜觉得再没有比投身未知更美妙的了。”在这种背叛中,她不断抛弃自我,变换主角*,将生命的重的好处抛在脑后,而追求的就是一种破坏的快感。但是在不断的背叛中萨比娜最终发现她得到的只是一种虚空,那是“一切背叛的终极”,她开始明白;“赋予我们行为以好处的,我们往往全然不知”到最后发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自己的追求没有任何好处,作者在那里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目的就是这个吗?自从离开了日内瓦,她已朝这个目的越走越近了。”我之因此说萨比娜才是故事的主角,原因就是,她才是真正走到终点的人,其他人都不断追求的生命之重,这也就导致了他们永远也不能意识到自己之因此会无法停止脚步是正因害怕生命的无所适从。而萨比娜一向朝着相反的方向走着,最终在一片寂寞和恐惧中走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穿插在故事中的关于媚俗的定义,自然而然的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在这部经典中,作者用生动辛辣的笔调,将媚俗的实质反讽的揭露出来。而萨比娜在那里扮演了一个与媚俗坚决对抗的主角*。作者幽默的从上帝是否排泄的问题入手,将媚俗虚伪的一面很好的展现,于是就有了上帝只吃喝不排泄的可笑理论。“媚俗是把人类生存中不予理解的一切都排除在视野之外。“那是一种虚假的完美,他将一切对人类不利的对立都排除,甚至成了”掩盖死亡的屏风”,强调绝对,反对相对,作者将它概括为一种对于生命的绝对认同。萨比娜痛恨游行,正因媚俗在那里展现的无以复加,一致的 口号 ,坚信绝对的真理,这些在萨比娜看来才是真正的恶。这让我想到了王小波对于“”的看法,一群善良的人发疯是最可怕的,正因媚俗掩盖了一切,人性*的真实被研磨在迷狂似的发疯的口号中。米兰昆德拉在那里用一种辨证的角度看待了人类间的所谓的绝对的正义,“每一次反对的是一方的屠杀,每一次支持的是另一方的屠杀。”这就是人类的实质,正义实际上是胜利者的欢呼,比弱肉强食更可怕的是----忘记真实。弗兰茨最终为他的媚俗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在我看来,这种媚俗的实质是对自己价值的过度肯定,当整个人类都坚信自己能够战胜死亡,代表正义时媚俗就显现出它的最大化。在媚俗面前,生命之轻被完全忽略了。

        但作者也看到了后现代主义的悲哀,他们痛恨媚俗,却又时时刻刻体现出媚俗。就像作者所说的;“不管我门心中对它如何蔑视,媚俗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即使我们开始用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即使我们知道了自己的轻,那有如何,我们需要力量来抚慰我们时刻恐惧着的心灵,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上帝和科学是一样的,媚俗和反媚俗也是一样的。

        人生就是一个异乡者的旅行,转瞬即逝,但这终究不能改变我们证明自己来过的信念,我们期望在那里留下足迹,我们期望得到“重”,对于人也好,对于世界也好。因此就注定了我们被逐出伊甸园。轻与重,徘徊其间,蓦然回首,又有几个人能够看清自己走过的路呢?

        米兰昆德拉用他的哲思,向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初读该书是在高三,在人人自危,奔赴高考无暇旁顾的高三,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不是正因异国情味,不是正因超多的性描述,而是当时的我,16岁青年,背负着父母的期望,朋友间的承诺,跨过高考这座桥就有无限可能,尽管会迷茫但依旧信心满满的我,无法明白这份“生命之轻”究竟是什么。生命是多么沉重啊,即使只有16岁,我也满心疲惫得感慨。

        而我花了整整一个月才意识到这个“轻”是虚无。

        生命本身毫无好处,不值得怜悯,可被强权被群众被一切非生命名义以任何形式被碾压,然后消失无迹。而个体,在存在的每个时刻都在竭力摆脱这种加害生命的形式,背负各种以便自己不至于轻的无踪无迹。

        时隔三四年后,又重读这本书,远没有当初的震撼,反而能退一步审视它。

        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认为“性”是一切欲望的根源。诚然,你对任何事物的追求都能够说是在体验着高潮的快感。而这种快感只是大脑里的一种化学物质,它构成、消失,留给你的不是退潮后的温柔沙滩,而是你的满心失望。

        托马斯和特蕾莎都有其各自失望的东西。

        托马斯他惶恐于婚姻,惶恐于那个“不慎之夜”的产物—他的儿子,惶恐于自己务必扮演父亲、丈夫、儿子的主角。于是他一并摆脱,成为一个没有伦理束缚的地位较高的成年男性,他随心所欲的享受着自己的“性友谊”。他热爱自己的工作,享受手术刀划过皮肤的快感,就如同他热衷与各种女生上床。揭示她们最隐秘的地方来满足自己无限探索的好奇心。

        但是正因他的六次偶然,偶然的遇到特蕾莎,爱上她。因特蕾莎,他在祖国受外强凌辱时逃离它,又重返它,失去医生这份职业,成为一个擦窗工。所有的这一切是他做出思考,是他生命中的“esmusssein”非如此不可。但这不是一系列的偶然吗?他最终听从特蕾莎的请求,躲到乡下,没有女生,没有无休无止的偷情。在特蕾莎最后意识到他的衰老时,她表达了歉意。从读者的角度,甚至托马斯自己也认为是特蕾莎改变、甚至能够说是摧毁了他的生活。但他表示他很快乐,很喜爱此刻的生活。我能够想象他的满足,当与命运做无数次抵抗极尽智力理解挑战后,他放下了这些,没有什么务必不可的“使命”,他安心于生活,安心于生活本身,老婆、狗、生活、自由。而在他难受、失望、胃疼的时候,他是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他也许不会评价。正因他始终有特蕾莎。

        特蕾莎的忠诚是维系他们感情的不平等支柱,尤其是托马斯是如此的滥交。因此似乎本书中最该同情的主角就是这个可怜的女生。她竭尽全力的想摆脱自己往日的生活,脱离由母亲、小酒吧所代表的肮脏、低下、无耻、不加掩饰的生活。她抓住命运的契机,以为能够摆脱。但她却悲哀得发现,她依旧与别人一样,托马斯的滥交使得她的身体毫无独特之处。于是她埋头工作,她尝试与陌生人做爱,她劝说托马斯到乡下。当她最后独享托马斯的时候,她却意识到自己爱卡列宁(狗)超过托马斯。

        最终托马斯与特蕾莎一齐摔下山崖,不管结局如何,他们始终在一齐。即使作者在对这两人的感情保卫战中始终扮演着冷酷法官的主角,冷酷近于残忍得揭露他们的虚伪,世上男女以爱之名掩饰其懦弱。

        而整本书最勇敢的人或许就是萨比娜。如果说托马斯与特蕾莎的结局尚有安慰之处,那么萨比娜则依旧毫无归属可言,她依旧游荡在自己的背叛之路上,而令她想念的男生——弗兰茨,则怀着对她的精神之爱死在了越南。

        故事结束,那么“生命之轻”为什么不能承受?

        每个女生都渴望一个男生的身体压在自己身上。“最重的负担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接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但于特蕾莎而言,托马斯的肉体毫无重量,正因他同太多然做爱;对萨比娜而言,弗兰茨的身体毫无重量,正因他是一个未断乳的婴儿。

        男生使女生幻灭,也最终导致自身的幻灭。托马斯搬到乡下,停止做爱;而弗兰茨在临死之际最后意识到自己应当守护女大学生,尽管他可笑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再也无法保护任何女生。

        男生与女生的共同幻灭,在于当下社会的毫无归属,如想归属务必媚俗。有人自觉地抵抗着媚俗,而有人不自觉地向世界媚俗。前者厌恶后者但自己也有媚俗之处,后者则是单纯得迷恋前者,比如说萨比娜与弗兰茨。

        而活在当下,我们如何媚俗;活在当下,自我如何存在。

        如果将人生定义为虚无。那么媚俗也就毫无好处可言,但是托马斯与萨比娜却依旧活在自己不媚俗的境界中,反叛、抵抗拒绝;萨比娜是叛离的代表,托马斯是媚俗的魔鬼,他们不自觉地极力持续着自身的独特性。而弗兰茨、特蕾莎则是在大社会环境中,在动荡不安的世界格局中,短暂幻灭的当下,他们媚俗、联系世界、渴望归属,可他们呢难道没有想反叛吗?

        弗兰茨起初不允许自己伤害妻子,但他之后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幻想(即妻子身上的那个女生)是错误的,于是他抛弃了妻子。而萨比娜无法忍受不背叛,于是她叛离了弗兰茨。托马斯无法承受他失去特蕾莎,于是他一向追随她。而特蕾莎无法忍受什么?她是弱者,也许她无法忍受底层、低下,而实际上“出人头地”后的她却无限渴望落回底层,而且她惊恐的发现整个布拉格都在变得丑陋。

        自由就是这种不稳定的状态。这四个人物都在追求自由,因此自身都处在晃荡的危险中,这种危险由作者探究、塑造、展现给读者。

        作为读者,我看到了。

        看到了人类、看到了感情里的互相背叛,看到强权入侵、大一统、口号、集权、商业化、嘈杂、秘密监视、无知、懦弱,道德沦丧是非颠倒荒谬可笑。看到了人在生活中的渺小,无能为力可怜可悲。

        我所看到的在当下这个社会真实存在,生活毫无好处,荒谬可笑。人类并不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自由是个甚至说是达不到的状态。

        但实际上,我又觉得我们将自身的失望、怨怼转移到了别人身上。人们放下拯救自己,而将期望寄托到别人身上。

        渴望透过做爱,性高潮这一绝对快感,与别人建立联系,彼此合二为一,找到归属。但托马斯却是这一渴望的对立面。

        现代与性有关的小说十分多,我觉得就是作家也在反应这一事实——即即使陷入深爱,彼此身体纠缠,依旧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马克思曾说过“重要的不是发现问题,而是解决问题。”作家借这些特写鲜明的人物向我们展示呈现。而更重要的是,我们自身应当如何选取该过怎样的生活。

        “一次不算数”可生活确确实实只有一次。当下的世界短暂幻灭,毫无好处,可你有不能否认此刻自己强烈的存在感。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困境。自身的虚无导致人们脱离大地轻如鸿毛。

        最后的结局是特蕾莎与托马斯一齐死去,我坚信这是种安慰。而文中提到“卡列宁曾产下两只羊角面包和抑制蜜蜂”而觉得羊角面包是托马斯和特蕾莎,蜜蜂或许是他们最后平静长久的感情。

        16岁初读时震撼。20岁再读,竟有些宽慰。

        生命有不能承受的轻,而我们依旧活到下一秒。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上一次读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生命之轻》,已记不得是什么时候了,总之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正因年轻,读书喜爱追逐情节,对大段大段人性的剖析、推理、评论,多是囫囵吞枣、蜻蜓点水、一目十行地扫过,读完了便束之高阁,没有思考,没有回味,心里没有留下多少印迹。因此这次重新捧起这本书,翻动每一页的时候,感觉是如此的清新,书中的每一个细节陌生而又浸洇出淡淡的似曾相识。

        重读这本书的冲动是缘于一日午间的小憩。我躺在办公室的长沙发上,习惯性摸起一本书,随意翻开其中的一页,准备稍读片刻后休息,于是就遭遇了那篇关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书评,模糊的记忆之门也就随之缓缓地开启了。

        这次读得很慢,下意识地追随着旧日的足迹,字里行间的思索代替了情节的追寻。尤其是开篇的第二段,整本书的灵魂,是每次打开书都会反复咀嚼,并陷入良久沉思的。

        巴门尼德于公元前六世纪提出世界分成对立的两半:光明、黑暗;优雅、粗俗;温暖、寒冷;存在、非存在。他把其中一半称为用心的(光明;优雅,温暖,存在),另一半自然是消极的。轻为用心,重为消极。昆德拉却认为这种二分法很幼稚,认为“也许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是一种生活最为充实的象征,负担越沉,我们的生活也就越贴近大地,越趋近真切和实在。相反,完全没有负担,人变得比大气还轻,会高高地飞起,离别大地亦即离别真实的生活。他将变得似真非真,户外自由而毫无好处。”然后他追问“那么我们将选取什么呢?沉重还是简单?”

        在忙碌与闲暇之间,在束缚与自由之间,在辛劳所得与不劳而获之间,在坚守职责与推卸职责之间,人们往往避“重”就“轻”,趋“利”避“害”,倾向后者,而逃避前者。但试想一下,太多的闲暇是否就是空虚,人们究竟是要工作时的忙碌还是退休后的闲暇?无限的自由就是灵魂的无所依托,如同断线的风筝四处飘零;不劳而获的人,对待财富乃至对待人生往往流于轻狂、浮躁,钱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有辛勤所得,才懂得珍惜;逃避职责的人,看似一身简单、了无牵挂,以为这样就能够走得更快,但不曾想到不被牵挂、不被需要无异于被亲人、朋友、战友、同事遗弃。(lz13)一个勇于承担职责的人,最终还是会比惯于推卸职责的人走的更远。

        是的,忙碌、束缚、辛劳、职责,种种的负担,是让我们从浮躁的云端坠落的重力,让我们根植于脚下的大地,让我们触摸到生命的质感,让我们感受生活的真实!

        但是,挣扎在黑暗中的受难者背负的十字架又是怎样的沉重啊?当一个母亲,应对拿到大学入学 通知书 的儿子,却掏不出学费的时候;当一个女儿,应对身患重疴的父亲,却付不起手术费的时候,当一个妻子,应对因冤入狱的丈夫,而叫天不灵、叫地不应的时候,沉重还是简单,哪里由得了他们做出别样的选取!他们乞求上苍的是哪怕给他们一丁点能够有所选取的机会!

        有时候,就是给你选取,那选取又是何等的艰难?**《苏菲的选取》中,苏菲右手抱着女儿、左手牵着儿子瑟瑟踯躅在前往奥斯维辛集中营的队伍里,当纳粹军官责令苏菲只能留下一个孩子,另一个务必立刻送往焚化炉时候,儿子还是女儿?这种活生生将人撕扯成两半的痛苦一向延续到生命的终结!

        是的,我们知道,黑暗终究会过去,黎明即将到来;我们也知道,冬天来了,春天不会远了。但是,当下的痛苦是这样的令人窒息,现实的重负压得人只能在地上匍匐爬行,很多人往往等不到黎明,等不到春天,就永远沉寂在黑夜与冬季了!

        沉重与简单,究竟该怎样选取?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初看书名就油然而生一种肃穆的感觉,不由得端正了身子,小心翼翼地捧起它来翻阅。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以医生托马斯、摄影爱好者特丽莎、画家萨宾娜、大学教师弗兰茨等人的生活为线索,通过他们之间的感情纠葛,散文化地展现了苏军入侵后,捷克各阶层人民的生活和情绪,富于哲理地探讨了人类天性中的“媚俗”本质,从而具备了从一个民族走向全人类的深广内涵。作者米兰·昆德拉在这部小说中,围绕几个人物的不同经历,经他们对生命的选择将小说引入哲学层面,对诸如回归、媚俗、遗忘、时间偶然性与必然性等多个范畴进行了思考。这是一部哲理小说,与传统的小说不同,它不再通过故事情境本身吸引读者,而是用将读者引入哲理的思考之中,通过生活中具体的事件引起读者形而上的深层思考。

       生命的存在与价值的问题是任何一个人也无法逃避的问题,生命只是一个过程而已。在米兰·昆德拉看来,人生是一种痛苦,这种痛苦来自于我们对生活目标的错误选择,对生命价值的错误判断,世人都在为自己的目的而孜孜追求,殊不知,目标本身就是一种空虚。生命因“追求”而变得庸俗,人类成了被“追求”所役使的奴隶,在“追求”的名义下,我们不论是放浪形骸,还是循规蹈矩,最终只是无休止地重复前人。因此,人类的历史最终将只剩下两个字——“媚俗”。

       读它时心情很压抑,米兰昆德拉就像张爱玲,笔锋直指人类最原始的欲望,直接、犀利。可人们却不得不承认,这些欲望的真实和无德。我想米兰要说的是:无德为“轻”,“轻”让人们无法负载在生命的轨道上。

       书里的一个情节特别让我感触良多:特雷莎的妈妈年轻时很漂亮,她有九个追求者。第一个最英俊,第二个最机智,第三个最富有,第四个最健康,第五个最高贵,第六个最会背诗,第七个曾周游世界,第八个会拉小提琴,第九个最有男子气概。特雷莎的妈妈最终嫁给了第九个,不是因为她爱他,而是因为她和他不小心有了特雷莎。她不爱特雷莎,她觉得特蕾莎是她的拖油瓶,害得她被迫呆在第九个男人的身边——她一直在想另外八个都比第九个好。她在想她还没有追求过别人,于是,她离开了最有男子气概的男人,追求一个没有男子气概,犯过几次罪,有过两次离婚的男人。后来,她嫁给了他,从此,她开始沦落,渐渐失去美貌,变成泼妇。

       这段我印象最深刻。就像造物主不会让某一个人拥有一切旁人所羡慕的东西,作者把九种特质分配到九个人身上,特雷莎的妈妈只能从中选一个。然而她谁都想要,同时她不知道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她的贪婪让她来到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身边。她开始失去,失去美貌,失去生活品质,失去灵魂。当特雷莎把门锁上,要求自己最基本权利的时候,作为妈妈的她暴跳如雷,她才意识到一切在离她而去,她在用最后母亲的身份,几乎是要挟她女儿留下。可这些都是徒劳的,因为她从没有承担过生命中的责任,无论是对社会、对家庭、还是对亲人。她死掉也只是轻轻地一闭眼,不会有任何重量,她失掉了灵魂。

       另一方面,我在考虑作者要传达的爱情观。然而,我不懂爱情。我以为,爱情是纯感性的东西,如果你用太多理性思维去思维它,那么爱情将不纯正。现在这种观点几乎完全被颠覆。爱情需要条件,需要理性的思考。人无完人,没有一个人能够拥有你所喜欢的一切特质。你必须要清楚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找个可以满足自己需要的人,然后包容他的其他缺点,履行自己对对方的责任,这才是爱情。作者说“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实存在。”大概伴责任走过的爱情才是真实存在的爱情。写到这里,我才发现执着地追寻一个自己想象的人是多么愚蠢,爱情是在特别的时段遇到特别的人。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但还有意犹未尽的感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很难读,每一句话都意味深长,读好它我可能得花上几年工夫,可它已经使我开始受益了。

       好了,今天关于“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